●悔过人:张建飞
●原任职务:江苏省启东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定成果:2015年5月27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产业公民币20万元。
●违法事实:2003年至2014年,张建飞使用担任启东市委副书记、启东市政协主席的职务之便,在企业改制、人事调集及评先评优、和谐处理安全事故、银行贷款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获取利益,收受多家单位负责人所送贿赂,折合公民币88万余元。
回忆几十年来,我勤奋好学、脚踏实地,风里来雨里去,为党为公民做了一些有利的作业。为什么今日走到了如此境地?
耳濡目染,失去了思维上的廉洁底线。家庭出身贫穷,早年发奋作业。跟着职务的升官,廉洁自律的要求放低,金钱的贪欲逐步胀大,看多了花天酒地,住惯了奢华宾馆,尝多了山珍海味,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渐渐被忘记,廉洁自律的底线渐渐被冲垮。享用多了,视野高了,因此对逢年过节收红包当作正常的礼尚往来,金钱的贪欲随之就见诸于举动。当然,在担任启东市委副书记期间,仍是有挑选地收受,即大额的红包不收,要求就事的坚决不收,不知内幕的不收。但到了政协作业后,我自以为这是从一线岗位到退休之间的过渡站,所以就开端放纵,无所顾忌,无所束缚,但凡拜年的红包,简直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并且全额留存。
忘乎所以,失去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跟着职务的升官、位置的改变,整天围着我转的人多起来了,不光作业有个秘书班子,出门有辆专用车子,并且医院就诊有绿色通道,工资卡不需要用于日常开支,吃饭穿衣基本不掏自己腰包。但是关于这种日子,我还不感到满意,关于他人向自己的点头哈腰、阿谀献媚,没感到是一种对自己品格的侮辱,反以为是对自己的尊重;对日常日子中该由自己付出的一些费用而让他人代为付出也逐步掉以轻心。一朝一夕,我养成了一种变形的贪占廉价、贪图享用、贪恋金钱的心态,并逐步成了习气,有时乃至把没有占到廉价,便以为是人家没有给我体面,致使心中发生不快。
放松学习,失去了不断自省、自律的基本要求。多年来,中心和各级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了许多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则,特别是近几年来,上级党委、纪委每年都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展开警示教育活动,但为什么拉不住我这个在过错的路途上越走越远的人,尤其在十八大之后,我仍不收敛、仍不收手,依然故我呢?这样的学习变成了装点门面,形式主义走过场。而每次参与警示教育活动,我总以为警示教育提出的这些问题都是人家的,与自己没有关系,因此坐在主席台上,被我们看上去我在聚精会神,实践是敷衍做秀。
以上是我走上违法路途的首要原因,再从思维深处深化地分析一下,我以为首要经验有三条。一是金钱至上的敛财心思不能有。我以为金钱是全能的。所以,一有时机就想拿、就想捞,逢年过节、开会出差、出国考察,乃至去企业调研,不分场合、不问目标,简直是有送必收。二是小过错无关的侥幸心思不能有。以为人吃点、玩点、收点都是些末节问题,犯不了大过错。所以,从第一次收受人家千元红包时,心头怦怦直跳,乃至几个晚上睡不好觉,到后来,一万元的红包也不感觉棘手,照收不误。三是不注意身份和形象的随大流心思不能有。以为领导干部只要入乡随俗,才干拉近与底层干群的间隔,因此过错地把入乡随俗看成是与部属的吃吃喝喝。所以,有时就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帜外出游山玩水,有时打着为企业服务的幌子,与老板们推杯换盏,从而酒杯端起,准则抛弃;一拿红包,身份遗忘;乃至为人就事,收受钱物。
反思自己的过错,我的心里充满了懊悔和愧疚。自己是一个受党教育培养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但是我却做了许多彻底违背党员干部要求的丑事,我深感对不住爱戴的党,对不住苦口婆心劝导教育我的各位领导。(思廉/收拾)